失去双亲九龄童 替娘讨债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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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浩杰
,王雷.失去双亲九龄童 替娘讨债上法庭[J].江淮法治,2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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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浩杰 王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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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前不久,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9岁孩子继承母亲债权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清欠款案,并作出被告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给原告该9岁孩子4 万元及利息的一审判决。2年前,家住谯城区环城东路的魏某因家庭纠纷被其丈夫石某杀害,后石某被执行死刑。家住十九里的周某曾借魏某4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魏某去世后, 她的两个儿子一直随其爷爷生活,为了维持生活,其9岁的儿子石龙飞作为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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