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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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闽政办2018]4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一、完善政府公报体系做好新时期政府公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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