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一期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17]422号屏南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237屏南路下至屏西段公路工程一期(路下至河仔厂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屏政2017]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屏南县境内农用地34.0414公顷(其中耕地4.5562公顷)、未利用地2.58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屏南县长桥镇柏源村水田1.2943公顷、旱地0.0507公顷、园地0.3852公顷、林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