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闽江)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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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闽政文[2018]10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取消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榕政综[2018]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福州市东南区水厂已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从闽江取水,改从敖江塘坂水库取水,且福州市区还有西区、北区水厂水源、飞凤山水厂水源、城门水厂水源、白眉水库等可以取水供水,取消东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闽江)不影响城区的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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