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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三明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摘    要:正闽政文[2017]432号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上报的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三明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浦城至梅州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三明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711号),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清流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11.3262公顷(其中耕地33.7062公顷)、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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