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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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闽政办2018]31号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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