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今年完小附设初中班学校领导关系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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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省原有中学和今年新成立中学的领导关系,仍按原规定执行。至于今年在完小基础上附设初中班的学校,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部分工作暂归县、太原市辖区人民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管理(大同市完小附设初中班的学校,仍归市领导)。县、太原市辖区对今年完小附设初中班学校的领导职权范围如下:1.根据省、市、专统一规定与指示,管理所在地的完小附设初中班的学校,负责检查与督促学校具体实施,并及时向市、专报告工作情况;2.审查与检查学校的经费开支及基本建设等事项;3.在省、市、专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师的管理工作(教师调配须经市、专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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