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上过失责任几个问题的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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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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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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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缔约上过失责任是指为缔结契约而从事接触磋商之际,由一方当事人过错致契约不成立或无效,对于信其契约成立或有效的相对人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为民法的理论问题,提出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了;作为立法例,也为许多国家民法典和判例所确立。但在我国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拟就该责任的构成要件,理论根据和责任范围作一探讨。 一、缔约上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该责任在时间上发生在契约尚未成立或生效以前。在时间上的限制正是提出缔约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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