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不贪为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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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桥松!湖南.“我以不贪为宝”[J].瞭望,2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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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桥松!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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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拿去献给官居正卿的子罕,子罕不受。献玉者说:“我请行家鉴定过,这是一块十分好的玉,堪称为宝,所以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如果你把玉送给我,我们就都失去了宝。不如我们都保存自己的宝。” “我以不贪为宝”,这话耐人寻味,认真想一想,对我们今天反腐倡廉,特别是领导干部保持廉洁自律不无益处。“我以不贪为宝”,是一面旗帜、一堵墙,使送礼者望而却步。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同样需要这样一种原则立场。可是,有的“掌权”者在各种送上门的“礼”面前,总是遮遮掩掩,模棱两可,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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