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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阳县人大采取四条措施依法支持司法工作
引用本文:
王志芳.干阳县人大采取四条措施依法支持司法工作[J].法治与社会,2010(7):79-79.
作者姓名:
王志芳
摘 要:
人大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千阳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支持和推动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建议不挑剔、沟通不指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关 键 词:
人大监督
司法工作
人大常委会
严格执法
司法机关
公正司法
千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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