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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法官首先不虐待法官
作者姓名:於兴中
作者单位: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们把法官分成若干等级,但我们不知道这些等级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们只是因为便于区分隶属关系而设计的行政级别,还是基于对法官业务水平的一种评判标准?只有当判决公开后,我们才可能从各级法官判决的水平上看出法官的级别到底意味着什么。

关 键 词:行政级别  业务水平  法官独立  不知道  隶属关系  香港基本法  工作环境  行政人员  专业工作者  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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