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的“201条款”看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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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福威 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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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100088(马福威),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100088(宋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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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6月,在钢铁界和国会议员的强大压力下,美国总统布什最终做出了在“201条款”下对外国钢铁进行全面调查的决定,以确定大量增加的钢铁产品进口是否对美国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该举动波及包括中国在内的20多个国家的钢铁出口。2002年3月5日,布什宣布,依据美国贸易法201条款决定正式对主要钢产品实施临时保障措施,对大多数进口钢材征收最高达30%的进口关税,并对厚钢板实行进口限额。限制外国钢材进口,以对美国钢铁产业提供适当的援助。该保障措施的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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