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六法全书”的回顾与反思 |
| |
引用本文: | 李龙,刘连泰. 废除“六法全书”的回顾与反思[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 18(5): 39-50 |
| |
作者姓名: | 李龙 刘连泰 |
| |
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
| |
摘 要: | “六法全书”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三个时期 :晚清修律时期、国民政府成立时期、国民政府时期 ,日臻成熟。新中国成立前夕 ,我国废除“六法全书”,之后又对“六法全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引进苏联法律。对这一历史事件我们可以做一个“一分为三”的评价。“六法全书”是一个标尺 ,从我们对“六法全书”的态度中 ,可以反映我们宪政和法治的进程。
|
关 键 词: | “六法全书” 形成 废除 批判 反思 |
文章编号: | 1008-6951(2003)05-0039-12 |
修稿时间: | 2003-06-30 |
Review and Reflection on Abolishing "the Six Law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