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国古代大致从秦汉开始,就建立了御史和言官制度,作为帝制下制约腐败的特殊机构和制度。但是,专制和腐败是一对双主子,专制必然滋生腐败,腐败也必然依赖专制。监察权根本不能独立于皇权,古代法制虽然详密,却不能真正以法治代替人治,监察权既是皇权的附庸,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制约腐败。尽管如此,古代监察制度不仅给今人留下了失败的教训,也留下若干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一,从制度的规定看来,占代的台(御史台)官和谏官不但可以论事,也可以论人,不但可以纠劾百官,也可以批评皇帝。“文死谏,武死战”,文官以谏、武官以战而死历来被视为最高的道德标准。第二,古人虽然有很强的等级观念,但在监察制度下,却能做到低品的台谏官纠劾高官,直接批评皇帝。凡是刚直不阿、直言无讳者,反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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