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的新要求。宁波市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宁波市家庭农场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到去年底全市从事种植(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687个.约占全省同类主体工商登记数的2/3。呈现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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