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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主权与人权
作者姓名:雨非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地域研究所,上海,200234
摘    要:国家主权与人权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主权与人权都是国际法的原则,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上是最高的权威,国家主权原则,早已上升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是当代国际法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但是,国家主权不是绝对的,而是有制约和限制的。国家主权是相互的,国家在行使主权时,不得侵犯别国主权。人权,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的事项,但是,人权又不是纯属国内管辖的事项,人权受国际法的保护,人权原则也是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人权具有国际性;然而,人权原则尚未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国家主权,才能保护国际人权。国家主权高于国际人权。

关 键 词:国家主权  人权  主权高于人权
文章编号:1008-6951(2003)04-0092-03
修稿时间:200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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