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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问题治理的法律对策
引用本文:李永宁,黄河. 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问题治理的法律对策[J]. 理论导刊, 2011, 0(3)
作者姓名:李永宁  黄河
作者单位:1.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710054
2.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710061
基金项目: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
摘    要:我国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问题严重,除过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环境差等自然原因以外,在长期的开发过程中不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发展西北内陆区农业,关键是要加强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特别是要制定出与西北内陆区农业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才能确保西北内陆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西北内陆区  农业生态问题  法律对策

The Legal Countermeasures about Solving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in Agriculture in Northwest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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