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本翻译标准——以文本类型论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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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道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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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张家界,4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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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课题(10C1116)基于新译目的论的法律文本翻译标准研究部分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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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翻译标准是翻译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翻译界颇具争议的问题.不同历史时期、社会背景、流派的学者对翻译标准提出了不同观点.西方译者重对等,中国译者重信,在本质上都是最大限度地忠实于原文或原作者.某种翻译理论的提出都是基于学者特定的翻译实践对象,只有在特定文本类型中才具有典型意义.文本类型理论根据文本功能将文本划分为信息型文本、表情型文本和操作型文本三种,强调译文本在译语文化中的功能.分析了法律文本的类型、特征,认为不同文本类型应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及翻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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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文本 翻译标准 文本类型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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