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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安处分的本质
作者姓名:蒋明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摘    要:保安处分制度,西方各国刑法几乎都承认并加以采用,在其适用上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但在法的规定上,却缺乏一致性和确切性,至今保安处分尚无一个明确的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或概念。我国刑法学界亦议论纷纷,众说不一:1、保安处分是刑事制裁的一部分,2、保安处分是行政措施性质的刑事部分,3、保安处分是行政性质的处分,4、保安处分是刑法上的行政处分,5、倾向于将保安处分划分行政法上的保安处分和刑法上的保安处分。上述五种观点,只有第五种观点,才揭示了保安处分的真正性质和特征,便于立法者根据有关刑事立法规章,制定出符合立法主旨的处分法,否则,将与刑罚毫无瓜葛的保安处分规定在刑法典中,不但肇致刑法不刑不民,而且对行政罚、警察罚,立法上也无法设定由法官或检察官来裁定行为人是否该当保安处分的操作标准。

关 键 词:保安处分  性质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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