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对人民负责的关系--学习《公务员法》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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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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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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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公务员法》实现了对人民负责关系在公务员对人民责任关系上富有意义的制度构架,使公务员管理在促进公务员树立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上又向前迈进一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确立了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承担领导责任、对人民负责的制度;另一方面,在民主、法治框架内确立起下级公务人员对人民负责的责任关系。(一)首先,《公务员法》将领导成员辞职制度与问责制度结合起来,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两种责任形式法律化,促进了领导成员对人民负责关系的制度化。作为法制的创新,《公务员法》创制了领导成员辞职的制度。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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