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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米尔扎衣·杜斯买买提辞职的决定
摘    要:根据米尔扎衣·杜斯买买提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四十一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米尔扎农·杜斯买买提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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