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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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党的建设》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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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问:在换届选举中,支部委员会的改选如何才能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答:《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党内选举中,为保证选举人按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主要有以下措施:第一,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第二,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选举人充分发表意见,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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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支部委员会 信箱 党务 无记名投票 换届选举 代表大会 《党章》 党内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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