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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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朝阳. 论社会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协调[J]. 湖北社会科学, 2004, 4(5): 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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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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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边防指挥学校,广东,广州,510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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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各种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即合力所推动的。而“合力”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从最基本的层次分析,可以认为是人、自然、社会三个基本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以及相互间由协调到不协调再到新的协调的矛盾发展过程。社会历史就是通过这种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特别是人与自然要素之间的协调、不协调的矛盾产生的合力推动,来实现其发展和进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是前发展时期,又叫自然协同期。第二时期是近代以来的人对自然的征服时期。第三时期就是目前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时期。以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协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促使人类重新思考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并进而提出了一种促进人类社会、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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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发展 人与自然的协调 生态道德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4)05-0032-03 |
On social development as well as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human being and nat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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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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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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