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年龄与法
摘    要:6岁:开始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至七岁。 10岁:不满十周岁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4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奸淫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