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加拿大公司获赔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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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娟.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加拿大公司获赔百万[J].法庭内外,2010(6):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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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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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4月26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审结原告欧特克加拿大公司(Autodesk Canada Co.)起诉软件最终用户被告北京印迹广告有限公司侵犯“Autodesk Flame 2007”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认定被告侵犯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判决北京印迹广告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欧特克加拿大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1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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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软件最终用户 大公司 侵权案 加拿 Autodesk 著作权纠纷案 2010年 软件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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