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猝死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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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徐娴 王磊 黄映康 汪元河 王杰 王恩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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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贵州,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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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支气管哮喘的发病率与死亡率有所增高[1],其中哮喘引发的猝死约占该病死亡总例数的70%[2]。作者遇到1例,现结合文献就本例的诊断、法医学鉴定依据及其注意事项进行简要讨论。1案例资料案情简介某男,33岁。因“咳嗽、咽痛2+天”就诊某卫生所,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先后静脉滴注3组液体分别是:洁霉素1.2g+病毒唑0.3g+生理盐水100ml;氧氟沙星200ml;双黄连60ml+10%葡萄糖250ml。当第3组滴入近一半时,突然呼吸困难、口唇紫绀,心率90次/min,血压12.0/8.0kPa(90/60mmHg),听诊双肺广泛哮鸣音,立即停止输液,给氧并给予肾上腺素、可拉明、洛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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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病理学 猝死 支气管哮喘 |
文章编号: | 1001-5728(2006)04-0244-02 |
修稿时间: | 2005-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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