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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行发债试点的双重功能与完善路径
引用本文:高帆.地方自行发债试点的双重功能与完善路径[J].探索与争鸣,2012(2):47-50.
作者姓名:高帆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
摘    要:理解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逻辑,对精准地认识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10月中国在四省市进行自行发债试点,为理解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提供了一个契机。此次地方自行发债试点就短期而言,主要是拓宽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渠道,从而形成对土地财政和隐性负债等原有财政平衡方式的一个局部"替代"。但就长期而言,此次试点更具有制度探索的深层意蕴,即借助于地方举债的透明化促使地方政府权利和责任对称,从而在有效提供公共产品的背景下为中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然而,要充分凸显地方自行发债的融资机制和制度探索的双重功能,仍需付出持续的努力,当前的地方自行发债试点也具有非常显著的渐进特征,未来必须通过系统化的体制机制完善来为地方债的常规化和长效化提供制度保障。

关 键 词:地方自行发债试点  财权—事权不匹配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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