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民警身份索取当事人钱财的行为定性 |
| |
作者姓名: | 张现明 冀晓波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检察院,461670 |
| |
摘 要: | [案情]朱某系某市公安分局警务室聘用的协警员。2006年至2010年间,朱某先后5次私自到本辖区派出所、刑警中队办理的4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家中,以其是承办案件的民警能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提供照顾为名,向犯罪嫌疑人家属索要现金,共计得款4万余元,全部用于自己开支。而实际上朱某仅是协警人员,
|
关 键 词: | 行为定性 民警 当事人 犯罪嫌疑人 钱财 2010年 警务室 派出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