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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修改合同条款的公平控制
作者姓名:孙良国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中预期与信赖保护研究”(10CFX044)的研究成果
摘    要:单方修改合同条款是消费者在经常性交易中使用的重要条款之一。现代合同法通常不径直否定未经当事人具体同意的单方修改合同条款的效力。基于消费者保护的理念,该类条款的公平性需受程序规制和实质规制。程序规制要求经营者将该类条款订入合同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通知或公告。实质规制要求以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评价该类条款,具体体现为其是否符合互惠性要求并提出有效理由以及为消费者提供自由的无成本退出机制。法律应创新单方修改合同条款公平的实现机制,如允许消费者群体诉讼、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的诉讼权和创设法院发出禁令的权利。

关 键 词:单方修改合同条款  不公平条款  公平控制  程序规制  实质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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