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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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陕政办发[2015]8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5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7项。上述事项中,我省需相应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5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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