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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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陕政办发[2015]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乡村医生是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为全面推进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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