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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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陕政办发(2014]1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13日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充分发挥公路的使用效能,带动公路沿线区域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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