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刑事诉讼证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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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成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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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六种法定证据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证人制度很难贯彻。因此,笔者建议:1.进一步明确证人有作证的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作证、拒不到庭或故意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2.证人接到司法机关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而拒不作证、拒不到庭,可以传唤。两次合法传唤仍不到案,可以拘传,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3.证人对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是刑事案件中唯一证人拒不作征,或对与案件有关的重要情节故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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