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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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云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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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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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了侵权型惩罚性赔偿制度,该制度的存在因与侵权法的现代功能相契合而具有一定程度的正当性。侵权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应当有一定的条件,包括主体具有不平等性、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较强的可责难性和损害后果具有不可逆转性。同时阐述了计算侵权型惩罚性赔偿金的考量因素,主要有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加害人的获利、受害人物质层面的损失和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侵权型惩罚性赔偿金计算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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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型惩罚性赔偿 信息不对称 物质损失 精神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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