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制度设计与实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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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旭辉.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制度设计与实现路径[J].公安研究,2013(11):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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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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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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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以来,我国各地在办案中试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形成了多种模式,积累了实践经验,并在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中央和地方规范性文件中予以固化。具体实施中,建议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人大牵头、综治委组织协调、政法机关与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民政、社保、劳动、卫生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执法司法规范化、信息化,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完善合适成年人的选任、激励、培训和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履职能力建设,务求合适成年人到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冤假错案,同时预防办案人员被反诬、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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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适成年人到场 制度设计 实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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