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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姓名:廖新儒  李达
作者单位: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摘    要: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廖新儒,李达去年5月16日,潘某从李某手中购买了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100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次日,在公司进行了股票集中托管,领取了股票托管确认书。6月13日,潘某在乐山自发股市上被人骗走全部股票(包括股票托管确认书、股东代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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