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自然地理环境视野下的中西法律传统——以地形、土壤与气候为中心
引用本文:张本顺.自然地理环境视野下的中西法律传统——以地形、土壤与气候为中心[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3(6):15-22.
作者姓名:张本顺
作者单位: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摘    要: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对中西法律传统影响巨大。封闭地形造就了中华法系长期保守性、独特性以及宗法伦理和皇权政治的强大;开放地形则既促使西方法文化呈现断裂性、多变性与多元性特质,又促使西方民主法制传统的形成。肥沃土壤是中国传统民商事法律式微和刑事法律发达的成因;贫瘠土壤则反而促进了西方私法的发达。中国古代春秋决狱和务限法传统内生于大陆性季风气候;而西方"自然法"传统的形成则与其温带海洋性气候有关。对自然地理环境在中西法律传统中所扮演角色的解读,既为认识中西法律传统之差异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觉,又有利于建设合壁中西的现代中国法治。

关 键 词:自然地理环境  地形  土壤  气候  中西法律传统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