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环境视野下的中西法律传统——以地形、土壤与气候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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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本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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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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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对中西法律传统影响巨大。封闭地形造就了中华法系长期保守性、独特性以及宗法伦理和皇权政治的强大;开放地形则既促使西方法文化呈现断裂性、多变性与多元性特质,又促使西方民主法制传统的形成。肥沃土壤是中国传统民商事法律式微和刑事法律发达的成因;贫瘠土壤则反而促进了西方私法的发达。中国古代春秋决狱和务限法传统内生于大陆性季风气候;而西方自然法传统的形成则与其温带海洋性气候有关。对自然地理环境在中西法律传统中所扮演角色的解读,既为认识中西法律传统之差异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觉,又有利于建设合壁中西的现代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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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地理环境 地形 土壤 气候 中西法律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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