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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环境责任形式研究
引用本文:徐安住,佘芮.政府环境责任形式研究[J].唯实,2011(10):66-70.
作者姓名:徐安住  佘芮
作者单位:1.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2.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摘    要:环境问题直观感觉源于破坏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实际上政府在环保方面决策失误、不作为及干预执法是造成环境顽疾久治不愈的更为重要的根源。唯有强化政府环境责任、健全政府环境责任形式,才能解决环境问题。现代责任理论强调积极性的行为指导的前瞻性、预防性责任。以此为指导,我国政府环境责任形式应当多样化、体系化。

关 键 词:政府环境责任  责任形式  多样化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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