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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先判后审”
摘    要:在任何情况下,判决都只能产生于对案件的审理之后,而不能产生于对案件的审理之前。这是属于诉讼常识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却根据某个长官的意志为了赶浪头,往往先决定后交审判庭审理。个别案件甚至在开庭审理之前就把判决书打印好了。这样一来,就把法庭审判完全变成了一种为事先准备好的判决书加盖“合法”图章的形式。还有的法院把一切案件——不论是重大的还是一般的、疑难的还是简单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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