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涧西区检察院探索青少年犯罪案件特殊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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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隋笑飞.洛阳涧西区检察院探索青少年犯罪案件特殊审理机制[J].青少年犯罪研究,2010(4):8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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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隋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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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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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华网洛阳6月23日电 十七岁高中生小陈抢了一位女士的背包被抓,被认定抢劫未遂。在庭审中,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引进的“爱心施教”,充分发挥了教育、感化和挽救作用,针对小陈的认罪态度,涧西区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最终,小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小陈又重返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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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院 涧西区 洛阳市 犯罪案件 青少年 审理 认罪态度 量刑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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