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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特许”是创造名牌商标的有效法律途径
引用本文:卢世纲.“经营特许”是创造名牌商标的有效法律途径[J].知识产权,1989(4).
作者姓名:卢世纲
摘    要:(一)名牌商标之所以能成为名牌,起码应具有以下几个条件:1.该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被广泛使用,因此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该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它同类商品或服务相比,有其较鲜明的质量特色,使其容易与其它商品或服务相区别。3.如果一个企业获得了该商标的使用权,就意味着它获得了一个经过证明的可能获利的经营对象及其经营方式,即意味着它获得了由商标所代表的整套技术、管理方式、商业信誉等无形财产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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