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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本土构建
引用本文:刘文浩.论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本土构建[J].行政与法,2022(7):57-63.
作者姓名:刘文浩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行政法法典化的实质在于体系化,不同国家的行政法基于其本土特色形成了不同的行政法体系支点,明确行政法体系支点有利于行政法的体系建构。我国行政法法典化的重要任务在于回应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以及党政之间的多元主体互动关系,活力源泉在于保持法典化形式的开放性和行政法内容的开放性。因此,要确立体系性思维,强调行政法体系的完整性、和谐性与内在一致性,并应遵循“总-分”思路进行体系化建构。未来,应以法典化为契机,以行政活动取代行政行为重构行政法体系支点。

关 键 词:行政法法典化  本土化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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