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与公司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及适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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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宗录.董事与公司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及适用条件[J].法学杂志,2005,26(5):11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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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宗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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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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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事因执行公司职务有过错,发生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时,要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原因主要在于限制董事滥用其权限并使受害人获得足够的赔偿。连带责任适用条件应以成立公司侵权行为责任为基础,我国应对连带责任作出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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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 公司侵权行为责任 连带责任 执行职务 |
The Theoretical Basic and the Applying Conditions of the Director and Company's Joint Liability for Tor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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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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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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