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司恶意逃债防范的司法救济——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
作者姓名:李建梅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710063
摘    要:公司恶意逃债行为是一种具有隐蔽性、多样性、社会危害性大的违法行为。其不仅损害公司利益,还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才能有效地制止并制裁公司恶意逃债行为的发生。

关 键 词:公司恶意逃债  连带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法律制度体系
文章编号:1002-7408(2007)11-0094-03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