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中的先占取得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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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继孟.罗马法中的先占取得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比较法研究,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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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继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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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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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罗马法关于先占取得的原理和要件 “无主物归先占者所有”(res nullius cedit primo occupanii)是罗马法关于先占取得的一条基本原理。至于它的根据,学者多依自然法原则予以解释。例如:“可谓所有权取得方法中之最天然者也。古来于一切财产,率得由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又如:“先占是最古老的原始取得方式。可根据自然法理论予以解释”。由此可见。先占取得乃最原始、最自然、最普遍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方式之一,大概也不限于古罗马一国所专有。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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