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崔行岱.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思考[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6(4):64-65. |
| |
作者姓名: | 崔行岱 |
| |
作者单位: | 胜利油田,党校,山东,东营,257045 |
| |
摘 要: | 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人的全面发展。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的状态之中,人同样也是如此。人的方方面面都在发展,但是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即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这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和价值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终极目标,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原则和最高的评价标准。
|
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全面发展 先进文化 |
文章编号: | 1009-4326(2006)04-0064-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1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