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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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鹏.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探析[J].人民检察,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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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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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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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建立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理由制度,符合逮捕制度人权保障和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价值追求,也与无罪推定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要求相符合,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正当程序法律原则的要求。对逮捕必要性的实体把握需从"具有危险性"和"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两个方面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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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逮捕必要性 双向说明理由 无逮捕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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