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辩证考——以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的修改为分析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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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兵 张香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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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北京,100101 2.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侦查系,河北邯郸,05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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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八)》在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的修改方面得失兼具,对此需要辩证看待。对未成年人缓刑制度和前科报告义务的修改值得称赞,彻底废除未成年人累犯制度却显得过于绝对,而未能取消假释的禁止性条件则留下了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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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八)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 辩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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