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浙江“ 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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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宝龙.建设“平安浙江“ 构建和谐社会[J].今日浙江,2004(2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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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宝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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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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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日浙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谐社会是指整个社会处于顺和、协调、稳定的状态,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人类活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历史的、综合的、动态的概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和谐社会,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二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三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四是社会稳定有序。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的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完全符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平安浙江”是构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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